关于杭州富阳建华造纸涂料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地块概况

杭州富阳建华造纸涂料厂建设用地位于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临江村华共(春江工业功能区内),地块四至范围:东邻空地,原杭州富阳华通纸业有限公司;南临空地,原杭州富阳汇泰纸业有限公司;西至园区道路;北至江南路。

本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1333.0平方米,2018年底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回该地块纳入储备用地管理。2019年5月,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我公司为调查服务单位,承担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杭州科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目标场地进行了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二、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

本调查地块早期为春江街道原华共自然村的农田,种植水稻;1999年富阳华达弹簧五金厂征用该地块,从事弹簧加工;2001年3月,企业更名为富阳建华造纸涂料厂,经营范围变更为碳酸钙湿粉加工;2016年企业因经营不善处于歇业状态,同年12月,企业更名为杭州富阳建华造纸涂料厂。2019年8月,地块上现有建构筑物及设备开始拆除,同年9月完成拆除工作,目前为空地。

三、地块远期规划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江南新城总体规划(2017-2040)》,本调查地块的远期规划为产业用地(M/B)。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定义,本地块远期规划属于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M)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四、开展地块调查

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本调查地块内布置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监测井,以及地块西北侧约370m的农田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即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和4个地下水采样点。

本次调查共采集31个土壤样品(包括28个土壤基础样品和3个土壤平行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4个地下水基础样品和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共7种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种)、pH值、石油烃,S6配电房增加一项多氯联苯(总量);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石油烃、CODMn、氨氮、色度、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种)。

五、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得到如下结论:

(1)土壤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及无机物项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总量)项目均未检出。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2)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六价铬、铜)、石油烃、VOCs、SVOCs均未检出;pH、色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重金属(砷、镉、铅、汞、镍)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因此,通过本次调查检测,本地块各项数据均符合当前标准要求,可不再进行详细采样分析、风险评估或修复,在初步调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完成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